女子外賣吃出創可貼 要求索賠1000元 商家:可以十倍賠償 拒絕賠償一千元

神马作文网 教育资讯 276

10月13日消息,據媒體報道,近日,山東濟南,一女士向媒體反映在某店鋪點了一份芝士咖喱牛肉拌飯,在裡面吃出用過的創可貼。

後來,女子和商家取得聯繫後,打車去店裡處理。她到店後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賠償1000元,店內老闆表示:"願意十倍賠償,一千元拒絕賠償。」

不過,女子不同意十倍賠償,覺得自己嘔吐好久,擔心創可貼會有疾病感染。

女子向媒體表述稱,商家讓她可以找相關部門處理,微信將其拉黑。

不過,商鋪負責人回應媒體稱,仍然不接受一千元賠償,「確實出現這個事情,但我也想知道創可貼是哪來的,供應鏈是無人生產車間。」

截止本文發稿前,雙方仍各執一詞沒有達成和解。不過,如若該女子陳述事件屬實,可參考下面案件。

在今年3月,媒體曾曝光過無錫發生過的一起類似事件。

該事件發生在2023年8月,一男子通過外賣平台下台,在「單人招牌番茄酸湯無骨魚」中吃到了使用過的創口貼。

當時,男子投訴後,商家也承認了事實,但在談到賠償問題時,卻玩起了「躲貓貓」,甚至法院傳喚也拒不到庭。

最終,法院判決商家賠償消費者1000元。

該案法官還特別提醒消費者,遇到類似情況需要維權時,務必注意保留證據。

特別是食物,有保存的局限性,消費者在投訴時要實時拍照、錄像,並立刻與購買平台聯繫,請平台介入,同時做好相關證據保存。

另外,也可以向12315等平台舉報,有相關證據的,可以到法院進行訴訟。


抱歉,评论功能暂时关闭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