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科技7月22日消息,據媒體報道,近日,有網友發布了一則「拒絕offer要被封殺」的求助帖。
據網友稱,自己是2025屆的應屆畢業生,臨近畢業,在網上投了多份簡歷。
在這其中,南京有一家公司HR聯繫了他,但他在後續溝通中發現該公司工資要到次月底才發放,上班的距離也比較遠,於是就拒絕了公司的offer,雙方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。
可對方HR卻表示:「意料之中,你在boss上各種撒網,沒有契約精神,沒有誠信,我們業內會廣而告之你這樣的。」
對此,有媒體試圖聯繫HR,但對方沒有回應。
針對此事,有律師指出,如果HR在業內進行「廣而告之」,屬於侵權行為。
求職者向不特定的公司投遞簡歷,是其合法權利。求職者最終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,不構成違約,也不存在誠信意識缺乏的問題。
如果發生HR在業內進行「廣而告之」的行為,求職者可向公安機關報案,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,要求維護其名譽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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