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 月 27 日消息,據英國《衛報》報道,當地時間周三,歐洲議會大比數通過一項決議,建議 16 歲以下未成年人在未經父母許可的情況下不得使用社交媒體。雖然這項決議不具法律效力,但在社會普遍擔憂兒童因無限制上網而面臨心理健康風險的背景下,將為歐盟立法帶來更大壓力。
IT之家從報道中獲悉,歐盟委員會正在研究計劃於下個月生效的澳大利亞 16 歲以下社交媒體禁令。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此前表示,將密切關注這一政策的執行,並批評「利用兒童脆弱性製造成癮的算法」。
馮德萊恩還指出,許多家長面對「大型科技企業湧入家庭的洪流」時感到無力。她承諾將在年底前成立專家小組,提出保護兒童的建議。
歐洲各國對限制兒童使用社交媒體與手機的興趣正在上升。負責起草本次決議的歐洲議會議員沙爾德莫塞表示,保護兒童不僅是家長的責任,社會也必須採取行動,讓網絡平台在未成年人達到規定年齡之前保持安全。
她的報告建議,當未成年人使用網際網路平台時,平台應默認關閉容易導致成癮的功能,如無限滾動、自動播放、過度推送通知與依賴重複操作獲得獎勵的機制。決議指出,這類誘發成癮的設計往往是社交媒體商業模式的核心。
報告早期版本引用的研究顯示,每四名兒童與青少年中便有一人呈現類似成癮的手機使用行為。決議同時建議,16 歲應為社交媒體的正常使用年齡,而父母可從 13 歲起進行授權。
歐盟目前依靠《數字服務法》應對網絡虛假信息、網絡欺凌與非法內容,但決議認為其力度仍然不足,尚需進一步保護兒童免受誘導成癮與網絡剝削,包括以金錢誘導青少年成為網紅。
沙爾德莫塞表示,《數字服務法》雖然強大,但在誘發成癮的設計和有害黑暗模式方面依然缺乏足夠清晰的規範。所謂黑暗模式,是指通過界面設計影響用戶決策的手法,例如倒計時促銷、不斷彈出開啟定位與通知的請求等。
這項決議最終以483 票贊成、92 票反對、86 票棄權獲得通過。沙爾德莫塞表示,雖然必須避免製造過多法規,但在涉及兒童安全時,歐盟仍有必要進一步行動。